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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落实责任 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发布日期:2015-05-18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极大地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就明确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从严治党刻不容缓、责无旁贷的鲜明态度。此后在多个场合,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治本”“从严”,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等各方面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98 次提到“严”字,深刻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并从八个方面明确当前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和着力点,系统阐述了事关新时期党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为我们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亦赋予了更大的政治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毗邻港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对于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感受更为直接,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多了一份责任。我们理解,做好新时期的党建工作,关键是从“严”字入手,在以下六个“从严”上下功夫。

    从严思想教育,树立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市委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全面系统、深入持续地学习讲话所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认识,强化党员的“三个自信”。我们立足“早”,突出“特”,力求“实”,对3000 多名局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集中培训1.6 万多场次,并由市委书记带头、各级领导干部以讲党课的形式开展“讲学”2400 多场次,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学习重点放在领会好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论述上,逐项提出贯彻措施,一一对应抓好落实,为全市党员干部精神上补了“钙”,为特区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科学指南。

    从严落实责任,将抓好党建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深圳市委认真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充分运用考核这一“指挥棒”,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积极制定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从2012 年起,就由市委书记亲自负责,推行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制度”,把各区委、工委抓党建的实效纳入年度考核,倒逼党建责任落实。从2013 年开始,评议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市、区、街道三级,并着手将其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至20%。通过扭住考核这个“牛鼻子”,推动深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成员率先确立正确政绩观,把思想和行动更好地聚焦到抓党建上来。

    从严改进作风,在整治“四风”上务求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首抓作风,出台实施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治“四风”上动真碰硬,取得了扎实成效。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讲话中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更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深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措施改进作风,迅速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4 条实施意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提出“学在前、查在前、改在前”的工作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7起、处理87 人;集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等各类整治活动162 项,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经过认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整个队伍作风焕然一新,进一步加强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从严选人用人,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关键要在选人用人上从严把关、从严监督。近年来,深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机制创新,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党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在从严把关方面,我们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做到干部选拔任用一律按规定集体研究决策,对重要干部全部实行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2013 年,市委常委会研究人事问题涉及275人次,提拔市管干部89 人,对其中10 名党政正职的建议人选征求了全委会成员意见,经常委会、全委会票决任职20 人。在从严监督方面,我们针对新的干部监督形势,探索创立“五责联审”制度,多部门联合对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责任、机构编制责任、议事决策责任、领导分工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形成干部监督检查“组合拳”。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开展干部监督专项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排查出的47 名“裸官”全部调整任职岗位,随机抽查核实421名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对195 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全部进行了清理。通过以上重要举措,在全市进一步树立了“以德为先”“以改革论英雄”“以作风论优劣”的用人导向,“三严三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

    从严惩治腐败,以铁的纪律净化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鲜明地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对反腐倡廉一直常抓不懈。尤其是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的最新要求,以“廉洁城市”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反复告诫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大胆干事创业的前提条件,也是干部生活质量的根本保证”。市委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市委常委会作出“带头坚持廉洁自律”等12 项公开承诺,在廉洁从政上积极发挥领导和表率作用。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912 件,是前两年立案总数的2.28 倍, 其中涉及局级干部27 人、处级干部18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2 人,及时铲除了腐败土壤,净化了干部队伍,保持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

    从严制度治党,提升党的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制度建设对于从严治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意义。只有依靠科学管用的制度,党的各方面建设才有长期、稳定的保障。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成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责小组,将党内制度建设纳入“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总盘子,严格制定实施了深圳市干部作风考核制度、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等一批党内制度。与此同时,出台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对深圳市1979 年至2012 年6月的党内制度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了“存量”,提升了党内制度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当前,我们正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责小组近期工作要点》和《深圳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4—2015 年创新试点工作项目表》的安排,扎实推进41 个试点创新项目,努力探索开拓,把深圳党建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推上新高度。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加强党的建设还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只要全党上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就一定能打好从严治党这场硬仗,永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将勇担使命、积极探索,以改革办法、法治思维、实干作风抓好特区党的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应有贡献。